雇殺手買兇

決定要處理掉它後, 就剩雇殺手執行的問題了。

腦瘤與大腦相同, 都在顱骨腔內, 受整顆頭骨包覆, 若想移除, 現行市面上的殺手約分為二派, 一派是直接法, 見肉割肉, 見骨拆骨; 另一派則是迂迴法, 找洞鑽。

直接法: 打開頭蓋骨, 切除腫瘤, 用金屬鈕扣將頭蓋骨固定回去。 手術 1 次完成。

迂迴法: 不破壞顱骨, 利用顱骨上的 7 孔進入掏出腫瘤。 我的狀況則要利用左眼、左耳的洞進入, 怕手術時間太長, 身體無法負荷, 分開成 2 次手術, 以降低風險。

經家人明查暗訪討論後, 我們決定採用迂迴法。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開刀 2 次的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