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轉身在身後櫃檯上拿出一封「二○二○振興三倍券」,攤在我們之間的結帳櫃檯桌面,我的耳朵聽著她囑咐著有 200 元 5 張,500 元 4張,眼睛盯著她的手在信封上的窗口上依序移動。
我用身為人的本能,檢驗著信封窗口上有 2 的數字,2 張一組,有二組,另外有 1 張落單,沒錯,這正是 5 張 200 元;接著我看到 3 個 5,例外有一張直接揭露 500,正確,4 張 500 元。我點點頭,代表與她確認。
她將信封翻到背面,「如果是本人,直接在上面簽名。」
信封背面貼著一張貼紙,貼紙上有條碼,條碼下面有印著姓名字樣。我在其後簽上我的姓名。
這是我的振興三倍券,簡訊要我於 7/22~7/31 持身分證件與序號至原 7-11 門市領取。我趕在第一天就將它們領回家。
我打算採取「信封袋管理模式」,將 3000 元的三倍券用二個信封袋分別裝進 2000 元及 1000 元面額的有價紙本券。
所謂的信封袋管理模式就是一個家庭的各項支出全部分開來,譬如一個信封袋 (或玻璃罐) 存房租、 另一個存買菜錢、 第三個存水電瓦斯費等。這套模式是古人留傳下來的預算管理模式。
這套管理模式在組織機構中發揚光大。公司每年都要編預算,為了各特定目的按「科目」編列預算上限。每每要花錢之前,都要按該實際目的科目核銷,不容張冠李戴,也不許執意用支出率較低的科目核銷。將金錢的替代性消磨殆盡。
所以信封管理模式就是貼個標籤,限制該信封的用途,以達到財務管理的控制規則。
我的三倍券分為二個信封袋,其中一個有等值新台幣 2000 元的紙本券,這是政府給我的,所以我可以任意花費,只要我主觀上的消費者剩餘夠大,該筆交易就屬划算,我就可以消費,並且達到所謂的振興初衷。
另外一個信封袋有等值新台幣 1000 元的紙本券,這是從我皮包拿出來的 1000 元,這是我的財產,所以不能隨便花掉。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另外用一個信封分割出來的原因,因為我打算要將這 1000 元紙本券還原成我的新台幣 1000 元。
翻開未來日記本,2021 年 1 月 1 日。
一大早我們來到好市多的櫃檯,「我要退這罐維他命。」
「為什麼要退貨呢?」服務小姐小心翼翼地問。
我當然不會說是為了要把三倍券換成現金,所以我煞有其事地說:「我們買多了,暫時還用不到那麼多。」
「好的,可是這罐維他命你們是用三倍券買的,現在退貨只能還你們三倍券喔!」
「三倍券只能用到昨天,你退還給我三倍券我無法再使用了啊。況且你們的振興三倍券使用注意事項所押的期限是 2020 年 7 月 15 日~2020 年 12 月 31 日,今天已經是 2021 年 1 月 1 日了喔!」我把手機裡的注意事項照片秀出來給她看。